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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是她的照片。照片中的她侧着身子静静地躺在床上,如瀑的长发披散在白色的枕头上。
漂亮的侧脸,线条优美的脖子,光滑圆润的肩膀。
照片只照到肩部,因此不知道她有没有穿衣服,可是看得出,她睡得很沉。
背面是黑色碳素笔写的四个字,“我的宝贝”,下面写着时间,十年前。
字迹隽永飘逸。
她认得出,那是任念琛的手笔。
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拍过这样的照片,哦不,应该说是她记得自己根本就没有拍过这张照片。
看样子,是有人在她睡觉的时候偷拍的。
而这个“人”,除了任念琛还有谁?
她的目光落在“我的宝贝”四个字上,手微微有些发抖。
抬眸看了他一眼,他正在看墙上那幅向日葵。
她掀了掀唇,似乎想说什么,终究什么都没说,把照片放进书里,把书放回书架。
顺着他的目光,她也欣赏起梵高的向日葵来。
梵高一生画过很多幅向日葵,而这幅十五朵向日葵是她最喜欢的一幅,现存于阿姆斯特丹的梵高美术馆,她还特意从英国跑去荷兰看过。
书房隔壁就是卧室,看样子之前是他的卧室,床很大,被单床套是浅灰色的,看起来很男性化。
除了那张看起来让她莫名觉得有些不舒服的大床,倒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。
吴晴站在门口看了一眼就想走,谁知道任念琛却拉着她的手走了进去。
她有些忐忑地看了一眼那张宽大的双人床,额,不知道是不是想让她去“试一试”?
幸好,他带着她走进旁边一个小门。
是更衣室。
三十几平的更衣室分成两部分,一部分是摆着整整齐齐的西装、衬衫,另外一部分都是女装。
她走过去看了一下,有些吊牌还没拆,看价格贵得令人咂舌。
虽然她穿衣服不讲究,可是在英国呆了那么多年,还是认识一些奢侈品,而这些衣服、鞋子、包包,每件都是奢侈品。
她看得直咂舌,微微拧眉。
“怎么?不喜欢?”没有从她脸上看到他期待的欢喜,任念琛忙道,“不喜欢的话下午再带你去买。”
“不用了——”她连忙摇头,“其实,不需要给我们买这些东西,贵不说,还不实用。”
更关键是她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喜欢。
任念琛弯了一下嘴角,走过去握住她的手:“我只是想给你最好的。”
“最贵的并不一定是最好的。”她淡淡道,“你不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。”
任念琛听了,有些挫败的样子。
是啊,精心准备了这么多,却搏不到美人一笑,心里终究还是有些失落。也许,他真的还不够了解她吧。
“好吧,下次让你自己挑。”他弯了弯嘴角,牵着她的手走出更衣室。
走出更衣室的门,一眼就看到床对面的墙,而方才站在门口却看不到。
此时,她才发现挂在墙上的那幅画。
那是她的自画像,她十八岁那年画的自画像,在慈善晚宴上被程牧以一百三十万的价格拍走的那幅自画像。
她的脚步滞了滞,定定地看着那幅画。
难道,这就是董静文说的、任念琛花了三百万买回来的那幅“小女孩的涂鸦”?
任念琛无声地盯着她的眸,似乎是想从她眼中看到些许感动,或者欢喜。
可是她的眸色却是平静的,许久许久,她才缓缓弯起嘴角,浮出一丝微笑。
任念琛重重地松了一口气。
“我知道,你当初并不是真的想把这幅画捐出来,对吧?”他勾起一边嘴角,一幅了然于胸的模样。
吴晴微微有些讶异,神色却是无波无绪。
“你明明知道这幅画根本就值不了一百万,可是却开出一百万的底价,就是为了让它流拍,不是吗?”
他很清楚她在想什么。
吴晴抿了抿唇,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。
任念琛似乎根本就不在乎问题的答案,只是静静地站在她旁边,静静地看着那幅画。
许久,他才低低道:“是纪律帮你拍的照片吗?”
因为画中的她是坐在沙发上的,而她说这是她的“自画像”,所以可以想见她是先拍下照片,然后再照着照片画的。
吴晴的眸色微微沉了沉,依然一句话也无。
照片中的女孩,裹着一件白色的浴袍,露出白皙的肩膀,修长的腿,而脸上的表情却没有一丝的不自在,可见帮她拍照的人一定是她熟悉的人。
一想到这里,任念琛觉得胸口有些发堵。
而吴晴的思绪,早已飞到了那一幕。
那时候她正在学人体画,需要一个模特,于是便怂恿纪律给她当模特。
纪律自然不愿意一动不动地坐上三五个小时,腰酸背腿抽筋不说,关键是还没有模特费。
于是,纪律便想出了这个好办法。
起初,吴晴并不想照这样的相片,谁知道纪律一直怂恿她,说了一大堆的话。
“你现在是最美好的年纪,应该画下自己最漂亮的样子,将来老了可以做纪念嘛。”
“你真的很漂亮,要对自己有信心!”
“只不过是画给自己看,又不拿出去卖,怕什么。”
后来终于被他说得心动,于是进去换了睡袍,拍下了那张照片。
是啊,那时候是她最美好的年纪,却也是她最痛苦的时候。
最漂亮、最娇嫩的躯体里藏着的却是一颗黑暗、破碎的心。
看到她的神色有些异样,任念琛再次泛起一股挫败感。
看到这幅画,她似乎一点都没有很开心的样子,哎,也许是因为他又提到纪律了。
他带着她离开卧室,来到第三个房间。
这是最光线最好、空气最流通的一个房间,被他布置成了画室。
他一脸期待地看着她。
幸好,终于看到她弯起了嘴角。
“喜欢吗?”他还是忍不住问。
她点头:“你还真有心。”
听了赞赏,任念琛高兴得像个孩子,眸底隐约闪过得意的神色。
吴晴忍不住勾了勾唇,突然又想起当年她也曾经在日记本里写说希望能学画画、能有一间自己的画室。
看完房子,已是中午时分,任念琛叫了外卖。
吃过午饭后,他接到康健的电话,说公司那边有点急事需要他去处理。
临走之前,任念琛告诉她从今天开始,这里就是他们的家。
家,熟悉又陌生的字眼。
时隔十年,他们终于又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家了?
吴晴没有反对,反正对她来说,住哪里都一样——人生如寄,这个世界对每个人来说,都只是个寄居之地。
*
任氏集团办公室。
任念琛坐在椅子上,指间夹着点燃的香烟,烟丝袅袅。
桌角的电话响了,他接了起来。
“任总,吴先生来了,说是想见见您。”康健汇报。
“哪个吴先生?”他淡淡道。
“吴毅先生。”
一早上,吴毅打了无数个电话,他没有接。这会儿,他就找上门来了。
任念琛拧眉沉吟了一下,道:“让他进来。”
挂了电话后,康健就领着吴毅进来了。
看到任念琛,吴毅笑得殷勤:“任总,我是特意来向你赔礼道歉的,昨天晚上让你们等了那么久,实在是不好意思。”
任念琛不动声色地听着,眸色微凝。
看到任念琛愿意见他,吴毅还以为事情会有转机,可是看到任念琛的脸色后,吴毅又开始忐忑了。
然而,为了吴氏,他还是硬着头皮开口了:“我知道任总您很忙,我也不敢多占用您的时间。这件事,想必晴儿已经和你提过了吧?”
吴毅忐忑地看了任念琛一眼,发现他神色依旧,才又低声道:“既然你和晴儿已经登记结婚了,不知道那笔钱……”
“我决定不投资吴氏了。”任念琛淡淡道。
吴毅怔了三秒,眼中的希望急速坠落,然而他很快回过神来:“任总,您这话是什么意思?之前我们不是已经说好的吗?您怎么可以反悔?”
任念琛邪邪勾唇:“是,当初我是说了如果晴儿和我登记结婚,我就会注资吴氏,可是你不知道有一句话叫做‘口说无凭’?”
吴毅气结。
任念琛低笑了一声,毫不掩饰眼中的讥讽:“吴先生你也是生意场上游走多年的人了,怎么不明白只有白纸黑字签下了合同才能算数?”
言下之意就是,我就是反悔,你又能怎样?
看到他唇角噙着淡笑,眸底却是冰冷,吴毅心只得强压住心中的怒意。
这里,毕竟是任念琛的地盘。
而且再说了,任念琛的态度虽然让人讨厌,可是说的句句在理。
吴毅强忍着怒意,也不要什么尊严和面子了:“晴儿是吴家的女儿,咱们现在是一家人了,任先生您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晴儿的娘家遭殃吧?”
“这时候,你就记得晴儿是吴家的人了?”任念琛神色淡淡,言语中的嘲讽却是昭然若揭。
吴毅的脸早已僵硬:“……是,我妈她确实过分了些,可是无论如何,晴儿终归是我爸的女儿,是我们吴家供她去英国留学的……”
“你们只是把她送去了英国而已!”任念琛的拳头握了起来,“去英国后,你们给了她多少生活费?她每天晚上去便利店打工到半夜,大冬天去餐馆刷盘子,夏天站在烈日下举广告牌,这些事你们应该都不知道吧?!”
可是,他都知道。
吴家的人只不过是甩包袱一样把吴晴甩到英国,然后看她自生自灭。
是她凭着自己的努力勤工俭学,完成了学业。
这些,他都知道。
吴毅瞬间哑口无言,搁在膝盖上的拳头握得紧紧的。
想要说什么,却又忐忑着不敢开口,只怕自己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火上浇油,待要离开,心里又有不甘。
就这样静静地坐了约摸三分钟,任念琛才缓缓开口:“你走吧,以后晴儿和你们吴家没有任何关系了。你不要再来找我,也不要再去打扰晴儿。”
语气淡淡,却透着一股不容抗拒的坚决和酷烈。
见他站着不动,任念琛便打电话让秘书进来把吴毅“送”出去。
不用等秘书进来,吴毅终愤愤起身,一副受了奇耻大辱的模样:“不用你们送,我自己会走!”
看着吴毅的背影,任念琛微微眯眸,浑身散发着骇人的冷意。
*
接到吴驰的电话时,吴晴正在书房看《基督山伯爵》。
吴驰说有一件东西要亲自交给她,是余音留下的。
她不想和吴家的人有任何的瓜葛,可是却又不愿意错过和余音有关的点滴。
半个小时后,她如约来到了一家叫“茶缘”的茶馆。
吴驰已经坐在茶座里等她了,独立的包间,装潢雅致,满室茶香。
看到她进来,吴驰连忙站了起来:“你来了。”态度有些恭谨。
不知道为什么,吴驰在她面前总是有一丝谦恭的样子,一点都不像是她的父亲。
而她也觉得吴驰比任何人都陌生,可笑的是,她身上却流着他的血。
想到这里,她就觉得有一种难言的滑稽之感,又觉得荒唐。
这些陌生人,都是她的“家人”,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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